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规定,经就业促进科审核,赵文花、侯翠梅、李霞、宣瑞芳、赵树花、贺润香6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马微属于高校毕业生,以上7人符合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现拟向以上7人按照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3的标准拨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共计41156.2 元(明细见附表)。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实际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联系电话:0349-2288626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