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朔州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立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扎实有力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纵深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印发《关于制定学法计划、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的通知》,推动四大班子、各部门全部制定学法计划,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全年11批次166人的新任市管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市1800名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持续提升。

二是“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发挥充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依法治市工作作出批示,全年共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4次,协调小组会议1次。高效发挥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推动依法治市办实体化运行,制定出台《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朔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中共朔州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持续推进“项目化、菜单式”实践活动,推动“委员会领导、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推进、责任单位承办、各县区深化”的依法治市运行机制逐级落实、高效运行。

三是法治建设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出台《朔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每季度召开市直单位、六县(市、区)法治工作调度会,加大法治建设项目化管理力度,组织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发挥法治督察“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意见,加强督察问题后续整改督促,全力补齐法治短板弱项,切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二)坚持依法行政,政府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完善

一是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基础扎实。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推进年度立法任务,《朔州市地方立法条例》《关于加强右玉生态建设成果保护的决定》《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朔州市神头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有序实施。同时,拓宽社会各方参与立法制规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6件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5件。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要求,征集制定《朔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依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文件12件,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

三是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贯彻《朔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备案管理办法》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若干措施》,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违反法律、法规的文件出台。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市政府及其市政府办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89件,相关文件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明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专班、工作会商机制,一体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完成《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全市应急管理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全面统计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情况,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专项清理和“小过重罚”专项监督调研,成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工作组,围绕全市执法领域六个方面问题开展了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组织“行政执法大讲堂”专题讲座,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清理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重磅推动。落实上级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部署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并印发《朔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朔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指引》《朔州市乡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作办法》《朔州市乡镇街道赋权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适用指南》等制度规范,指导县(市、区)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评估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多项工作,目前全市69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赋权行政执法事项运行评估工作,平均收回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2983项,调整后乡镇(街道)平均承接执法事项为2517项,平均减负率达到5423777项权责清单予以合法性审查乡镇履职权责对应、于法有据、明晰准确,做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四)加快推动职能转变,政府依法履职更加协同充分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查漏补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出台《营商环境领域“啄木鸟”工作机制(试行)》《朔州市营商环境问题办理与市纪委监委联动工作办法》等27项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机制,用以解决推动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疑难杂症。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法检两长同堂办案,把“降存清积”作为关键,着力推动全领域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应用尽用、类案集约专办机制落地见效,一年以上未结案件长期保持个位数,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清零;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深化“积案”清理成果;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右玉县法院办理的“右玉羊肉”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案为全省首例“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案件。

二是“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容缺受理制度》,目前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67项。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市已实现“新生儿出生”等24件“一件事”线上“一次办理、高效办成”,办理业务量3万多件。锚定人民群众关心的“难慢繁”问题,全市发现问题474个,整改完成471个。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涉企政策85条,上架可申请、可兑现的奖励事项12项。全面整合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已完成与省业务平台事项、材料、电子签章等系统对接,实现“一网通办”。

三是信用监管效能全面提升。完善监管标准体系,创新推动跨区域信用监管联建工作,与安徽省蚌埠市签署信用监管联建战略合作备忘录,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信用监管标准化体系,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指导等9个省市地方标准,全国率先发布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规程,打造出了信用监管“朔州品牌”。强化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及信用监管,健全完善28个领域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部门对接和数据归集公示,截至目前,向国家报送了主动公示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等各类型信用承诺数据149243条,数据量在全省处于第一梯队。探索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回流500万条市场主体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通过政务共享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共享应用。

四是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强力推进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主线,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相结合,全方位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四季守护、铁拳出击”专项行动,全年共开展行政约谈7批次,涉及市场主体120余家,查办各类案件570起,结案444起,罚没款24315万元,依法免予行政处罚34起。入选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1起,入选省药监局典型案例6起,1起重大案件获省药监局挂牌督办,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及线索41起,移送的1起电动自行车案件被省公安厅挂牌督办。

(五)健全多元化解机制,社会公平正义更加有效彰显

一是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发挥良好。推进省、市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共建项目,从总体布局、场所设置、信息化建设、完善制度流程等方面科学谋划,推动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两手齐抓、同步进行,目前朔州市、怀仁市、山阴县三个复议场所硬件建设基本完成。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各环节各流程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坚持有案必接,有诉必应,全面施行“只跑一次”办理制度,积极推行公开听证审理和行政调解(和解)工作。2024年共受理行政复议291件,受理后审结224件,通过案件受理,纠正了一些行政机关的不规范行政行为,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二是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有效推动。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安全稳定“四最”指示,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为导向,不断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一盘棋”格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498件,化解2473件,化解率99。针对婚恋家庭矛盾是“民转刑”案件最大诱因问题,深化新时代婚俗礼仪创新实践,成立市县婚俗礼仪协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十二项机制》,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以家庭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形成品牌。持续深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超额完成2024年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3754人次,完成率14327,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办结108件,完成率100。持续加强律师、公证、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行业监管,实施各类减证便民措施,完成市、县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指导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商事调解中心,法律服务质效不断提升。2024年,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3818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各类案件663件,办理各类公证6829件,办理援助案件1374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157件,受理仲裁案件60件。

四是普法宣传力度全面加强。健全普法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印发普法年度工作要点和部门责任清单,建大建强普法联络员队伍,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和“法律明白人”队伍宣传教育作用,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格局。聚焦普法“重点主题”“重点群体”“重点工作”,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法治护航促发展”、“美好生活 • 民法典相伴”微课堂示范活动、“倡树婚俗新风 • 法护幸福一生”婚俗改革主题活动、“法治护航特色专业镇”“12 • 4全国宪法宣传周等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惠及10余万人次。建强法治宣传阵地,积极打造“实体阵地”“移动阵地”“线上阵地”,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29个,利用微信、抖音、广播、电视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形成“电台有声、荧屏有像、报刊有文、网络有形”立体式普法网络,开展了“1名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组织4054名“法律明白人”参加线上线下培训会42次,推动了法治文化有形呈现、有趣呈现、有效覆盖。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一是少数地区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系统全面,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高;二是基层法治机构职能弱化,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三是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有待加强。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各方面。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加快构建密切协作、同频共振的部门联动格局,充分调动起全社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指导支持县(市、区)加大示范创建力度,加快推进怀仁市“三位一体”法治建设试点工作。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立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律法规供给,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敢于容错纠错,通过个案倒逼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提高。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推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进一步完善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代办”制度,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高效运转“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加大涉企法治服务保障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传统优势行业转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司法保护。

(五)努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履行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有效化解群众行政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