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工作已连续多年被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之一。为助力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出台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朔政办发〔2020〕32号),明确省级财政对每部电梯补助10万元,朔州市级和县级财政每部各补助5万元。全市已累计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85部,2025年省级下达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0部,全市计划实施24部,已完工18部,2部主体完工,剩余4部正在施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社区公告、线上平台、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向老旧小区居民详细介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内容、申请流程、资金补助等信息,提高居民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针对部分居民对加装电梯存在的疑虑和担忧,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答疑解惑,消除他们的顾虑。另外,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电梯加装完成后,指导和协助小区成立电梯管理小组,明确电梯的后续维护、保养、运营等方面的责任和资金来源。推动引入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写在"办理情况反馈表"中。
朔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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