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审管202218

 

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朔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2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419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省“两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市“两会”精神,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信息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和“互联网+监管”等领域重点工作,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塞上绿都提供坚实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全系统要把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和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共同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可参照市里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抓好本地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度。一是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依托“山西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推动“照、章、税、金、保、医、银”数据一次采集、对接互通、集成办理,实现申请营业执照、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业务0.5天内同步办结,并为新设立市场主体和“个转企”成功企业免费刻制公章二是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改革,支持个体工商户线上、线下“一照多址”经营。已使用实体经营场所(不含集群登记地址)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的,可直接在网上开展经营活动。深化集群注册改革,允许托管公司以自己的住所地址,为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创业者和新业态市场主体办理集群登记,并持续优化托管服务。三是实施“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即可先行受理并开展审核。四是简化“个转企”程序。省市场监管局将出台《“个转企”办法》,将“个转企”程序由注销个体工商户再新设公司,改革为直接变更登记。

(二)推动项目建设“全代办”。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要深化拓展“全代办”服务,强化服务项目意识,5月底前全面建立落实“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与开发区联动审批等工作机制,省里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全面推行电子照章综合应用。谋划建设电子档案管理、一窗受理等系统,对开办企业同步免费制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启动电子印章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

(四)优化政务服务功能。一是打造“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要在政务大厅、基层便民服务点、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政务服务一体机,提供企业开办、报税缴税、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查询打印和办理服务,推动企业群众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随时办、就近办、自助办”,打造更多的“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二是加强“好差评”应用管理。增加“二维码”等评价渠道,由“面对面”评价转向“背对背”评价,并要强化评议结果应用,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三是持续深化“一条热线管便民”改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热线运行机制,加强诉求办理监督管理,提升办结率和满意率,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热线要按照话务人员与人口数量1:2万的比例配齐,开展“直通必达”“有诉必应”专项活动,切实打造为企服务“朔办就办”品牌。四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年底前完成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窗口设置,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五是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级。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打造涉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推动部分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二、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提升行政审批加速度

全系统要进一步巩固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成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让群众充分感受改革带来的便利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规范市县两级划转事项。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市县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实现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实施部门基本一致,上下有效衔接,群众办事更顺畅。

(六)推行“一业一证”改革。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行业,梳理同一行业的全部准入条件并进行标准化集成,将一个行业准入所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制定相关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企业只需提交一套材料、申领一张许可证即可营业,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现“一证准营”。

(七)推行涉企经营许可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00项以上,进一步解决企业办事难、办证多等问题。

(八)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审批,严禁体外循环、线下审批、隐性审批全面贯彻“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1万平方米以下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24个工作日办结。全面深化“多测合一”和“测算合一”改革,制定出台朔州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实施办法,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坚持以“五个一”为统领,充分发挥“一局一公司一中心”体制优势,全面推动我市数字治理能力达到更高水平。

(九)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完善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建立“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管运分离、机制创新”的政务信息化管理体系巩固全市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的问题在5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6月底前完成验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十)推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统筹推进市级国产化政务云建设,将信创替代工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推进,3月底前完成验收,早日实现单轨运行。深度融合市级政务云,年底前市县两级完成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大力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改造工程,市县两级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部署应用。严格落实新建项目验收机制,未实现数据共享的信息系统原则上不予上线使用,确保不再产生新的数据孤岛。

(十一)完善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完善我市政务信息共享网站的搜索功能,增强相关资源的智能关联,细化查找条件的设置,提升数据查询的准确性、易用性和有效性。完善县级政务数据目录体系,汇聚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建数据治理系统,深化数据治理,加速合规流动,释放数据价值。建设数据供需对接系统,完善数据供需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数据通道作用,实现需要的数据找得着拿得到用得上。

(十二)挖掘数据应用场景,建立政务数据资产清单。采用双向摸底挖掘应用场景,一方面全面开展政务事项流程深度梳理,按照“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的原则,从各审批科室入手,选取办理量较大的事项,认真梳理事项各个环节的数据资源需求;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征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重复提交办事材料等问题,进行数据资源需求梳理。将两方面需求汇总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分析比对政务数据资源,筛选我市数据资源空缺目录,形成《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数据资产清单要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督促市直部门完成对应数据资源归集。

(十三)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清洗。在部门数据纳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之前,开展数据质量检测、数据质量分析、数据清洗和问题数据反馈,保障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资源在授权范围内“可知、可见、可用”,并为各类应用的建设提供健康数据支撑。

四、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

持续推进平台整合共享各项改革,全面构建服务我市全方位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业态体系。

(十四)推动各类交易“应进必进”。依照全省统一的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加快推进“传统板块”“应进尽进”、“新增板块”“应进快进”,今年要重点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尽快纳入市级平台进行交易,切实推动“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真正落地见效。

(十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的功能,重点推进移动CA、市级平台场地智能化管控等应用,提高平台服务便利化水平。规范平台服务行为,精简服务事项和环节,清除平台服务行为中存在的“隐形壁垒”“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推广异地开评标,实现交易活动“零见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保函”多种保证金缴纳方式,实现交易主体资金“零占用”不断优化交易保证金退还流程,提高退还效率,实现保证金账户“零余额”

(十七)探索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构建“一网通管”监管场景,实现在线动态监管全覆盖。探索构建数据分析研判模型,探索建立适应平台整合共享要求的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为规范交易行为、服务行业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撑。

五、强化“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推动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

全系统要推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十八)全面夯实监管责任。梳理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与检查实施清单,厘清监管部门责任,加强监管事项动态管理,做好认领和退回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建立“互联网+监管”工作考评机制,用硬性制度和柔性激励进一步保障工作推进落实。

(十九)提高数据汇聚质量。在巩固数据汇聚“量”全省领先的基础上,重点在“质”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数据汇聚的时效性和一致性。

(二十)完善审管联动机制。将审管分离事项的审批结果信息实时推送到“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部门获取审批结果后,及时将监管过程及结果反馈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审批部门依据监管结果信息作出审批决定,让审批更精准、监管更及时。对于“审管联动”推送的审批信息要确保列入监管任务计划,加强监管对象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措施,最大程度做到“无事不扰”。

(二十一)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挂接本地区非现场监管资源,如“12345”平台,积极对接生态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等领域,争取运用视频监控、物联网、卫星遥感等技术,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