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内设14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印章、机要、机关事务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宣传、督查、保密、安全、应急、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政务改革管理科)
负责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合规性审核。负责法治建设、政务公开、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等。负责开展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
(三)行政审批管理科
负责编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发布办事指南。承担权责清单管理工作。统筹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对接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等省市业务平台。指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开发区赋权工作,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设和管理行政审批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
(四)营商环境建设科(互联网+监管协调科)
负责组织实施营商环境政策制度,推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收集、总结、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省涉企政策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汇集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
(五)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统筹本系统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承办、转办和督办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协同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考核督办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等。
负责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和标准。编制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监督检查目录内事项进场情况。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承办、转办和督办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举报,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
(六)综合受理科(档案管理科)
负责统一受理各业务审批科室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负责统筹协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并联审批等工作。
负责审批业务档案和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查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七)投资项目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八)工程建设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气象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九)生态环境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十)交通市政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十一)社会事务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档案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十二)市场管理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划转的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方面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十三)注册登记审批科
负责审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划转的企业注册登记方面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不含验收类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
(十四)验收勘验审批科
负责审批各部门划转的验收类事项,承办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现场勘验工作,编制办事指南、梳理办事流程;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