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容缺受理制度》,此项制度是该局推进简政便民改革、解决审批服务中“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的重要改革举措。目前,该局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有67项。

容缺受理,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材料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综合受理窗口先予受理,在材料补齐补正后,行政审批窗口于承诺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的行为。

以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为例,申请人首次申请需要提交材料6份,包括设立申请书,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场所使用权证明,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如果申请容缺受理,只需要提交1份申请表就可以现场受理,实现了“咨询”即“受理”,待领证时补齐剩余5份资料即可。

这项制度的公布实行,将有效减少办事群众“往返跑”的次数,解决企业和群众“缺件难办事”的问题,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