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朔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市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右玉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会”精神,锚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市场主体量质齐升”两个目标,紧紧围绕“六个聚焦”,聚力改革创新,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一、聚焦改革创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赋能加力

    各县(市、区)在完成基础工作的同时,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至少推出1项创新举措,尤其是能够推出具有首创性、领先性、唯一性的改革举措。一是抓好经验复制推广。组织开展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工作,对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9大类50项改革举措,在我市进行分类复制推广。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新实践新探索,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总结经验做法,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选取改革成效突出的地方或领域作为创新示范区,通过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观摩会等形式,广泛推广经验,形成多批次、小切口、宽领域、全覆盖的典型示范推广新格局,带动全市营商环境大提升。二是抓好市场主体量质提升。要在继续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四个并重的基础上,实现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市局将整合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专班资源,集中发挥专班优势,更好地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更好地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政策落地、督促问题解决。各县(市、区)要按照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目标,充分发挥下乡工作队、领导包点、党员联户等优势,在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的同时,提高企业占比和涉税市场主体占比。三是抓好“十大平台”建设。“十大平台”是集聚市场主体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有力抓手。要聚焦“十大平台”建设持续发力、靶向攻坚,在继续推进链长制、专业镇的同时,重点打造乡村e镇、文旅康养集聚区、高水平双创平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四大平台,推动市场主体集聚效应加速释放,让更多市场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四是抓好助企纾困解难。要积极开展“政策找企业、服务到企业”系列活动,常态化入企调研服务,主动向市场主体问计、问需、问效,精准帮扶解决实际困难。要聚焦12345热线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督导、电话和发函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对于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或纳入“13710”督办系统,加快推进问题解决。对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彻底或者久拖不决、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在营商环境考核中实行“一票否优”。

二、聚焦精准施策,在服务企业项目上赋能加力

    要严格按照《朔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开展极简审批行动。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二是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拓展实行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实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三是推进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在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四是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级。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深化政务服务五级覆盖,打造更多的“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建设标准统一、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提升“企业专属网页”“个人专属网页”功能,提供智能查询、办事咨询、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等服务。五是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统的基础上,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推广应用“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模式,为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聚焦服务效能,在完善运行机制上赋能加力

    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持续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审批。对行政许可清单内的事项逐项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结合实际科学设置业务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等内容。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会同市委编办编制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市级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委托实施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健全审批服务配套机制。以“一次性告知书”为标准,实行审批档案规范化、电子化管理,扩大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制发和应用范围,完善审管联动系统,建立市、县两级线上、线下联动审批机制,健全联合验收机制,推广打捆审批和视频勘验方式,保障审批服务更高效、更便捷。四是完善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设置。按办事事项进行分类、分领域,合理地设置相应的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分批次参加职业技能水平考试,实行“持证上岗”。五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逐项完善事项要素形成形式直观、易看易懂、准确无误的事项办事指南。同时依据各有关单位因业务变化等情形提出的事项变更申请,依法依规对事项进行核验和发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六是升级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成朔州市“一件事一次办”集成系统,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实现企业群众“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统一出件”,从而达到“减事项、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减证明”,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

四、聚焦数字引领,在互通共享上赋能加力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切实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一是升级改造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坚持省级统筹,统一规划,开展全市信创云建设,提升自主可控水平,年内完成市级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扩容改造和IPv6推广应用,完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建设政务数据资产登记系统,不断提升“云、网、数”等数字政府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治理。建立完善数据治理标准体系,继续发布1至2批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完成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六大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推进政务数据“一数一源”“统采共用”,探索政务数据产权界定和政务数据授权运营,破解部门之间“互联互通难、数据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等问题,充分释放数据价值。三是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聚焦政府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等重要职能,系统规划、统筹推进一批政务信息化项目。四是严守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政务数据安全职责,促进共建、共防、共治。深化AK替代,持续推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迁移适配。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

五、聚焦监管效能,在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上赋能加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争当全省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试点,促进“互联网+监管”效能提升。一是加快机制重塑。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把“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运行规则,加强部门协同、审管衔接、信息互通,积极探索“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场景化应用。二是增强监管合力。统筹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逐项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年底前,市县两级要完成逐级认领、应领尽领,并结合本地实际,梳理形成市县两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做好监管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加强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协同联动,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跨区域、跨层级监管工作。三是探索数智赋能。继续推进本地区各级部门视频监控资源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加快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及时处置风险预警线索快速响应,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动,同时,加强监管数据的汇聚和管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及时性。

六、聚焦公共资源交易,在平台整合共享上赋能发力

    要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平台服务规范化水平,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零投诉”。一是持续提升平台整合共享质量贯彻国家省公共资源交易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优化完善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药械采购等板块交易数据共享对接,提高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二是统筹推进平台数字档案建设应用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电子化、数字化管理,打造“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全程留痕”的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新模式,统筹推进档案归集、档案查询、档案安全保障,有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三是协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管主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研究,推动交易监管部门间联系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构建基于平台大数据的“智慧监管”模式,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机制改革。四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建设。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通过信用考核,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应用,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