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打造全省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争先创优,深化六大行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为建设现代化的能源绿都、塞上明珠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必须提高站位,聚焦重点,精准施策,重点开展好以下六大行动。
(一)深化营商环境破冰行动。要在创新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上破题发力、率先突破,推进我市“六最”营商环境工作步入新的阶段。
1.建立高位推进工作机制。推动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专项小组组长的市推进“六最”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书记、市长抓总,分管副市长各领任务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营商环境工作进位争先。
2.成立营商环境填报人员库。聚焦营商环境评价18项指标,将各部门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核心的填报人员统一纳入到我市营商环境填报人员库中。并聘请第三方,培训讲解各项指标,切实提高评价填报质量,做到填报资料详尽完备,以最好的状态呈现我市营商环境情况。
3.加大跟踪督办力度。重点围绕上年度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反映出的短板弱项,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要围绕今年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逐项建立改革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压实落实责任,并将这两项任务纳入市政府13710督办系统,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全面落实。
(二)深化流程再造攻坚行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要事项持续释放“一章通办”新红利,深化流程再造,提升审批效率。
4.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通过事项打包、环节整合、流程优化, 整合为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对“一件事”全流程属于多个科室办理的,要取消重复或不必要的审批把关。年底前,市县两级都要推出“开办超市” “开办药店” “开办旅馆” 等不少于100项主题式“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行 “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逐步实现从审批 “一个事项” 转变为服务企业群众 “一件事” 全流程办理、 “最多跑一次”。
5.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要聚焦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等领域,按照“京津冀”相关事项业务规则和办事标准,加快与“京津冀”跨省通办专区全面对接。年底前,市局与各县(市、区)局70项以上共同划转事项要实现“全省通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全面开设“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6.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我市从4月1日起全面推开。市县两级要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实现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全覆盖。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局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用足用好政策自主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回应企业关切,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自选动作”。
7.持续引深“五减”专项行动。市县两级要发挥集成审批优势,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时限35%、材料30%、环节30%。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机制层面进一步解决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提速行动。在与相关职能部门厘清政务信息化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
8.推动数字政府基础设施融合提升。选定政务云服务商,尽快制定服务目录(业务服务目录和技术服务目录),提出服务方案,实现政府按需购买政务云资源,推动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力争年底前完成市级层面政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选定政务外网服务商,优化电子政务网络结构,按照统一标准实现纵向骨干网“万万千”提速改造工程,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推动政务外网市级横向接入规范化和互联网出口统一(拟采用多运营商服务),推动各部门非涉密专网向政务外网整合。利用5G技术实现电子政务外网的无线化和移动化覆盖能力。
9.推动高频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从行政审批事项出发,开展1-2个高频业务数据梳理研究,突破“一网通办”数据共享堵点。继而汇聚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政务数据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
10.稳固政务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安全。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各项安全要求,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的联防联控大安全理念,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致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1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政务云、政务外网和数据资源管理等各项管理办法,提高我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水平,提升政务云资源使用效率。
(四)深化重点改革落实行动。省局正在研究制定的我省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政策体系,要着力推进一批重点领域“集成改革”,我们要提前谋划,扎实推进,确保相关领域改革落地落实。
12.推进行政审批重点领域改革。开办企业实施“1110”改革,即全流程1张表格、1个环节、1天办结、0成本;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2430”改革,即1万平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24天办结开工前全流程审批事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控制在30天内;食品生产许可方面,简化申请材料,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对低风险食品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
13.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要修订完善交易目录。根据全省新版交易目录,修订完善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凡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都要全部纳入,实现“应纳尽纳”,推动“平台之外无交易”。要推动各类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各行政监管部门已建设平台系统的整合共享,深化拓展平台交易覆盖范围,推进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平台由“互通”到“互融”的转变,全面推行平台交易系统“一张网”运行模式。对已实现对接的现有交易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对新进平台全部按全省“一张网”模式新要求进行部署。要推动实施投标电子保函。利用“互联网+电子交易”优势,通过网络安全连接银行、保险等金融主体,解决保证金缴纳期间资金占用时间长,收退手续繁琐,投标成本高等问题。实现投标企业电子保函从申请、核准、支付、开具、传输到使用全流程电子化办理,让数据多跑路,投标企业少跑腿,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投标成本,规避投标企业信息泄露风险。要创新完善监管体系。依托全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在线动态监管,推动“阳光交易”落地落实。综合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制度+技术”的新型监管方式,有效制止“串标围标”“层层转包”等突出问题发生。要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精简流程、压缩环境,不断提升信息资源共享质量,强化平台公共服务功能定位,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水平。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交易全覆盖,着力推进“不见面”开标和大数据应用。
14.强化“互联网+监管”能力建设。要建立审管协调机制。制定《朔州市审管信息联动管理办法》,建立审管协调机制,完善审管衔接系统,确保部门间信息互通,让审批与监管第一时间在线上“互动起来”。同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继续开展监管履职评估评价和联合督办工作,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履职,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要进一步提高监管数据汇聚质量。对监管数据汇聚质量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并联合市委督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数据汇聚情况进行督导,力争监管数据汇聚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拟对市直单位目录清单1016项,检查实施清单869项,县区目录清单5549项,检查实施清单4496项,进行重新梳理,压实监管职责,实现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化品等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监管信息第一时间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全程可追溯。要推动信用信息应用。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共享、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信用分类审批和有效监管提供支撑和服务,部署应用省局新建的10 个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快速响应收到的风险预警线索,加强风险预警线索推送、核查、处置和反馈的闭环管理。
(五)深化智慧审批提升行动。要持续深化网办深度,积极探索智慧审批应用,持续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确保年内市县两级90%以上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15.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持续完善和优化办事指南、事项预约、进度查询等基础服务。汇聚市直各单位便民服务事项,推动社保、医保、交管等涉及民生服务的高频服务事项在朔州政务服务APP应上尽上,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实现在线政务服务集约化。开展服务事项标准化,支撑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实现多渠道“一网通办”。
16.推广电子证照应用。完成电子证照库建设与数据归集,明确每一类证照的底图模板、印章等信息,同时制作各类证照的电子模板,通过系统覆盖对接和人工导入的方式进行证照数据归集,完善支撑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证照制发和服务能力,积极协调公安、公积金等部门推动电子印章“互认互通”。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流程优化和办事指南调整,实现电子证照线上共享。
(六)深化政务服务提质行动。要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现便民利企目标,打造我市“政务服务”新名片。
17.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标准化+政务服务”战略,抽调专门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加快推动“四级四同”扩展到“四级十同”。推动政务现场服务标准化,全面实施《服务现场管理规范》《运行规范》《诉讼处置规范》等国家标准。
18.实现12345热线提档升级。制定出台《朔州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原则,分类整合各部门设立的面向公众提供业务查询、咨询、投诉、求助、公共服务等非紧急类政务热线,不含110、119、120、122等紧急类热线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国家安全等设立的热线。开通“为企服务”专线,推动实现企业诉求“直通必达”,部门响应“马上就办”。建立一把手现场接听制度,加大对推诿扯皮工单的跟踪、催办、曝光力度,提高工单办结率和满意度。
19.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全面实施。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有效拓展意见反馈渠道,不断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有力强化“好差评”结果应用,推动进驻的政务服务部门切实为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提供阳光、温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