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朔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附后),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逐级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朔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42号文旅大楼327室

 

附件:《朔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