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文化局长会议、全省新闻出版广电影视工作会议、全省文物局长会议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委宣传工作座谈会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针,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抓住“一个重点”,夯实“两个基础”,严格“四项管理”,推进“五大工程”,搞好“十项活动”,努力开创文化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推动全市“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做出新贡献。

  抓住“一个重点”,就是按照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迎接国家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夯实“两个基础”,一是夯实文化事业发展基础,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二是夯实文化产业发展基础,着力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精神文化需求。

  严格“四项管理”:一是严格安全播出管理,守护好广播电视生命线;二是严格新闻出版管理,进一步提升新闻出版舆论引导能力;三是严格文化遗产管理,完善优秀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制;四是严格文化市场管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

  推进“五项工程”,即“送戏下乡”活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农家书屋提升工程。

  搞好“十项活动”,全年计划组织举办第四届朔州市群众合唱比赛;第六届朔州市“小戏小品小剧种”展演;第六届朔州市戏曲舞台“山花奖”评比等十项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加快示范区创建,着力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今年下半年,国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展开全面的检查验收。文化部门作为示范区创建综合协调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查缺补漏,明确创建工作差距和不足,时间倒排,责任到人,尽快达到创建工作标准。要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要加快课题研究制度设计进展步伐,并尽快转化为制度成果,在实践中运用推广,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论证完善和提升。要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验收期间,要形成宣传高潮。

  我市作为示范区创建城市,要深入贯彻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中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早行动,早部署,早落实,先行先试,尽快制定《朔州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和适合我市的实施标准,以县为单位推进落实,着力消除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别、区域差别、群体差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要深入研究,系统分析,科学编制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要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制定《朔州市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意见》、《朔州市文化自愿者服务管理实施意见》。落实好《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制定《朔州市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意见》,全面夯实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基础。

  二、以“中国梦●朔州美”和“三个文化”为主题,着力推进艺术创作,繁荣艺术事业

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在文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儒林书记关于弘扬法治文化、廉政文化、红色文化“三个文化”的要求,以“中国梦朔州美”和弘扬“三个文化”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扎实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我市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和“右玉精神”,以各类文化活动为平台,进一步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努力打造文艺精品,积极申报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和省市重点文艺精品扶持奖励资金。要进一步明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项目,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抓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推动文艺院团下乡演出。要继续组织开展优秀剧本征集活动,并尽快将其搬上舞台。要重点抓好歌舞剧《塞外长歌》、耍孩儿《廉吏于成龙》等重点剧目的加工提炼。

  三、着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一要统筹做好“送戏下乡”活动。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指标要求,市本级完成300人以上行政村每村一场送戏任务,共计1101场。各县区、各乡镇也要为本县区300人以上村每村送戏一场。

  二是积极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在朔州市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数字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项目,提高公共数字供给服务能力,建设“两中心两站”(机房中心、管理中心、群艺馆服务站、博物馆服务站)、“六馆八库”(数字图书自助出版馆、数字群众艺术体验馆、数字体育体验馆、数字实景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红色文化馆和“右玉精神”数据库、朔州地方志年鉴数据库、朔州文物古迹数据库、朔州名人数据库、杨家将专题数据库、朔州宗族家谱数据库、朔州非遗数据库、朔州文艺数据库)构建市、县、乡、村  四级公共数字文化共享网络。

  三是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全面完成全市行政村和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的电影放映任务。引导县区数字多厅影院建设,逐步推进农村露天放映向室内放映转变。

四是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成果,启动直播广播电视卫星“户户通”工程,完成4328户规划任务。

  五是农家书屋提升工程。稳定管理队伍,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农民读书活动,提高书屋服务水平,延伸书屋进社区。

  四、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努力打造文化活动品牌

要结合全省“文化惠民在三晋”活动,调动各方资源,在城乡深入而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让全市人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市局今年重点组织开展十项群众文化活动:一是以城市群众团体为主体的第四届朔州市群众合唱比赛;二是以乡镇农村群众为主体的第五届朔州市小戏小品小剧种展演活动;三是以文艺院团为主体的第六届朔州市舞台艺术“山花奖”评比;四是以中小学青少年为主体的第五届朔州市少儿舞蹈大赛;五是以街头广场群众为主体的第五届朔州市社区市民排舞展演;六是以青年文艺爱好者为主体的第三届朔州市青年歌手大奖赛;七是以全市文艺爱好者为主体的第六届朔州市市民才艺展;八是以中老年人为主体的第五届朔州市中老年秧歌展演;九是组织书法摄影爱好者开展朔州市书法摄影展;十是结合全省“书香三晋文化山西”全民阅读月继续推进全民阅读“六进”活动,广泛开展书香县区、书香乡镇、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家庭等评选工作,重点开展以农家书屋为平台的读书展示活动。同时要组织好山西省第十五届“杏花奖”朔州赛区评选;承办好山西省第十届“三晋之春”合唱比赛和中国煤矿职工合唱赛,积极推荐参加“群星奖”山西省选拔评选活动。通过广泛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引导城乡群众参与文化建设,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

  五、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夯实多元发展基础

  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市政府《朔州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朔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两个文件精神,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用优惠政策引导文化企业上数量上质量上规模。要抓住发展民营经济、振兴金融行业、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政策机遇,积极引导民营文化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争取多厅数字影院实现县区全覆盖。要建设文化产业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组织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要积极组织市场前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好项目参加全省第二届文博会,进行招商引资。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夯实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六、运用法治思维,不断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要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的生命,各级广播电视传输播出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播出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各个环节,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重要保障期和重要敏感期的安全播出保障。要启动建设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构建广播电视安全监测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台宣传管理、科技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各级广播电视台播出各类节目的监督,净化声频荧屏。坚决杜绝新闻敲诈、有偿新闻、虚假新闻、安全播出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加强新闻出版管理。要继续巩固备案、审核、审读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加大对新闻出版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强化印刷企业监管,重点落实好印刷企业管理五项制度的执行。要加强对新闻记者管理,积极落实从业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和自律公约,有针对性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出版观教育。深入开展推进版权保护软件正版化,全面落实《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机关正版软件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开展“剑网2015”行动,着重培育1-2个版权保护示范企业。

  三是要加强文化遗产管理。继续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做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有档案记录,有专人管理,有标志说明,有保护范围;实施濒危古建筑保护工程,配合做好应县木塔加固维修工程;协调朔城区政府尽快向市博物馆移交文物。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布第二批非遗项目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按照省局部署,启动“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对各类物质和非物质的乡村文化资源进行普查、建档、展示、利用。鼓励适合生产性保护的传统美术、技艺类项目创新性转化创造性发展。要以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等契机,积极宣传展示我市优秀文化遗产。

  四是要加强综合文化市场管理。围绕“平安朔州”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文化市场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行业“评星定级”活动,完善技术监控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开展歌舞娱乐场所内容审查监管、网吧转型升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少儿出版物市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以及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和假记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专项治理。加强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现象。整治广播电视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违规播出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力度,组织开展好“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专项行动,逐步建立源头防堵、网络监控、市场清查的立体监管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信息等有害信息在我市的传播,切实维护好出版物市场秩序,确保文化信息安全,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七、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文化建设提供新动力

  要按照市委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由文化部门牵头的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并切实发挥好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资助和采购服务项目,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要积极整合市县区图书馆资源,加快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构建以市级图书馆为总馆、县级和各大专院校及重点中学图书馆为分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社区图书室为补充的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形成通借通还的服务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图书馆的效用。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等文化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进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的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突出公益性,增强服务主体功能和发展活力。要积极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建立农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八、要加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管理服务水平。

  要把文化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稳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队伍,发展农民自办文化队伍,引导文化志愿者队伍,实施“百千万”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工程(即百名文化站专职管理员,千支农民自办文化队伍,万名文化志愿者)。

  要建立农村文化管理员财政补贴制度,明确村级文化管理员,加强对农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和农村电子阅览室的管理;要挖掘农村文艺人才,大力发展农村自办文化队伍,力争发展1000支农村文体表演队伍,并组织开展活动。

要加快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积极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全市文化志愿者队伍要达到10000名以上。

  实施文化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培训。市局将继续组织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的培训,各县区也要制定计划,加强对农村文化管理工作人员和文艺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文化队伍的素质。

  九、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要做好局系统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单位未建立支部的,要尽快申请成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面。要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高质量地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扎实推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要努力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积极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重视机关群团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建设机关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使群众工作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要认真做好扶贫各项工作,努力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十、履行好“两个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在治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风险上见成效。要扎实开展好各项治理工作,坚持不懈反对“四风”。要注重源头规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落实“六权治本”要求,扎牢扎紧反腐倡廉的制度围栏,强化制度的执行,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认真编制单位权力清单,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党务、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要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建立《内部审计报告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以整治“粗松俗”、“慵懒散”为重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朔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