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朔州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商务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商务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一年来,充分发挥山西省商务厅、朔州新闻网、朔州日报等媒体作用,不断提升公开渠道,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主动公开涉及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机构职能、日常工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商务工作特点,2022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9条,通知公示类21条,规划计划类3条,财政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3条,外贸经济类1条。同时,根据单位领导变动,及时更新领导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更新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明确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有待审信息发布前进行规范性、有效性、保密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有机构信息、工作动态、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法规文件、外贸经济6个栏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上传更新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不定期修改密码,确保信息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市商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研究部署我局落实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协调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在局网站上公布了联系电话和地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2年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内容为日常工作类信息,信息来源渠道不宽,对于商务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够强,深度和宽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全省商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发布商务领域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利用中心组学习、全体学习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