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精神,经销售主体自主申报、县区审核,现将朔州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名单(第四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13日前实名书面向市商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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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