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ozho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朔州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28号;邮编:036002;电话:0349-2090420;传真:0349-209042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朔州市水利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质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水利窗口发布政府信息39条(包括市政府网站、智慧朔州网站、发改委信用体系公示),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一条、工作动态类24条、财政信息6条、法规文件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年报1条。及时主动公开水利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并同步发布电子版,方便公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2022年,朔州市水利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维护了市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嵌入发文流程,发文规范填写《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意见表》,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台账管理,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优化,将全市40家市直工作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纳入统一集约化网站平台,实现了部门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互通共享、数据同源。设置重点领域“转型发展”“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目录清单信息”等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各重点行业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简报等各类公共渠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涉及水利、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为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本局保密小组进一步健全了保密审查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逐级保密审查,所有信息经科室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决定公开,并把流程督查工作纳入年底工作考评机制,没有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对业务科室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应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继续发挥好门户网站作用的基础上,要加大利用电台、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同时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水利信息公开队伍和人员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利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等重点环节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朔州市水利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