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4年6月至9月底。
二、整治范围
全面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 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涉企执法问题,着力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执法。
(一)运动式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在较短时间内从重、从快地进行声势浩大的执法活动,执法时紧时松、随意性大,以专项检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代替日常监管等问题。
(二)“一刀切”执法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执行水行政裁量权基准,不分具体情况、不讲具体方法,采用单一的标准裁量,普遍采取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问题。
(三)简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文明执法意识, 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不遵守执法程序,对群众态度强硬、敷衍塞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语言行为过激等问题。
(四)野蛮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对待执法对象不问缘由,不听辩解,使用不合理的、非法的、野蛮的、暴力的执法手段,侵犯执法对象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过度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行为超过必要的限度,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滥用行政执法权力,严重损害执法对象合法权益等问题。
(六)机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执法过于依赖程序和规定,忽视法律精神、社会公平正义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僵化应用法律条文等问题。
(七)逐利执法问题。主要包括:在执法过程中为追求个人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忽视群众利益,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 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八)其他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 执法不作为;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朔州市市府街28号 朔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49-2090420 电子邮箱:szswmij@163.com
朔州市水利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