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和推动全市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度,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9月23日至9月27日,由市河长办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住建、水利、草牧业发展中心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六县(市、区)对我市河长制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内容包含省、市交办的河湖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进展情况,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沿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污水处理厂各项指标达标情况。
督查期间,在各县(市、区)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重点传达了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21年河长制重点工作及年度考核任务,听取了各县(市、区〉关于河道“清四乱”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及河长制年度任务落实情况。会后督察组一行深入实地对重点任务及“四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重点查看了国、省考断面水质情况。
督查组强调,各县(市、区)要在河长制工作上持续发力,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河长制工作部署和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加大重点任务推进力度。对于督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必须做到定标准、定时间、定责任,全面落实问题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督查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形成建议,要求各地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