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3
一、本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情况................................................................6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7
一、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预算收支总表.............................7
二、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预算收入总表.............................7
三、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预算支出总表.............................8
四、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8
五、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8
六、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
济科目表......................................................................8
七、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8
八、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8
九、朔州市水利局2019 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8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8
一、2019 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8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9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10
四、政府采购情况..............................................................10
五、绩效管理情况..............................................................11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七、其他情况.....................................................................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2
根据朔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朔财预[2019]10号)的要求,现将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朔州市水利局概况
一、 本部门职责
朔州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协调配合大同水文局做好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市内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湖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县域小水网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监督实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全市水利工程水库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和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监督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河流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与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全省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四)统筹指导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朔州市水利局为正处级建制,根据《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朔办发〔2019〕1号),调整后局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法规规划科(行政审批管理科)、(三)水利水文水资源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朔州市水利局预算包括朔州市水利局(本级)和所属11个事业单位的预算。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的全额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朔州市水土保持站、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农村供水中心;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有8个,分别是桑干河水利管理局、镇子梁水库管理局、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西山引黄灌溉管理局、神头泉域管理处、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序号 |
预算编码 |
单位名称 |
1 |
100000 |
朔州市水利局(本级) |
2 |
100001 |
朔州市水土保持站 |
3 |
100002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
4 |
100003 |
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 |
5 |
100004 |
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
6 |
100005 |
西山引黄灌溉管理局 |
7 |
100006 |
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
8 |
100009 |
镇子梁水库管理局 |
9 |
100010 |
桑干河水利管理局 |
10 |
100011 |
神头泉域管理处 |
11 |
100012 |
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站 |
12 |
100013 |
农村供水中心 |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以上表格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表1-9。本局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朔州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32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4.8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元;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3284.8万元,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3284.8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和福利2625.6万元,商品和服务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1万元,其他支出309.1万元;2019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2882.7万元,项目支出402.1万元。
水利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34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24.2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元;预算支出3425.2万元,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3425.2万元。预算支出按经济分类:工资和福利支出250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0.1万元,其他支出317.2万元。 2018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2806.2万元,项目支出61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比2018年减少140.4万元,总预算减少幅度4.1%。其中:工资福利比上年增加124.4万元,主要是由于政策性增加人员工资,同时相应的社会保障费、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比上年减少150.7万元,主要是2019年项目预算相对上年压减, 本年机构改革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职能划转,本年无该专项资金预算,同时本年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项目资金也压减了6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由于退休人员取暖费由社保机构发放,预算减少。其他支出比上年减少8.1万元,主要是神头泉域管理处的取消收费单位运行补助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水利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3.2万元,与2018年比较无减少2.7万元,降幅7.5%。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水利部门财政供养车辆14辆,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32.7万元,与上年比较财政供养车辆减少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3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职能划转。
2、2019年预算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费,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3、2019年预算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比较减少0.4万元,原因是神头泉域管理处本年无接待费预算。
4、2019年预算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水利部门2019年所属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用支出,如电费、水费、维修费、暖气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比2018年预算增加5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维修(护)费和政府会计准则软件升级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水利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02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 年水利部门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止2018年底水利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9辆,账面价值共计366.61万元。其中财政供养车辆共14辆,分别是:朔州市水务局本局3辆,朔州市水土保持站1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辆、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辆、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1辆、西山引黄灌溉管理局1辆、神头泉域管理处4辆。
2、房屋情况:
朔州市水务局(本级)自有办公房屋,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原值709.55万元;桑干河水利管理局房屋情况,办公房屋57388平方米,原值657.31万元。其他用房7490平方米,原值9541.44万元;镇子梁水库管理局房屋情况,办公用房7094.22平方米,原值485.74万元;神头泉域管理处房屋情况,办公用房2676.98平方米,原值244.55万元;水资办房屋情况,办公用房1566平方米,原值147万元。目前都正常使用。
3、其他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底,除车辆和房屋资产外,水利部门其他国有资产价值共计22522.48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C |
服务 |
|
C02 |
信息技术服务 |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 |
C0201 |
软件开发服务 |
|
C0202 |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C0203 |
数据处理服务 |
含云计算服务。 |
C0205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
C05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
C0503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C050301 |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含合成润滑油更换) |
定点采购。 |
C050302 |
车辆加油服务 |
定点采购。 |
C050303 |
车辆充换电服务 |
|
C15040201 |
机动车保险服务 |
定点采购。 |
C08 |
商务服务 |
|
C0814 |
印刷和出版服务 |
|
C081401 |
印刷服务 |
定点采购。 |
C08140101 |
单证印刷服务 |
|
C08140102 |
票据印刷服务 |
|
C08140199 |
其他印刷服务 |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 |
(二)2019年水利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