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将本局的政务工作(有保密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

二、接受评议的内容

1、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本所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3、公开制度。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等。

4、公开效果。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和群众的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6、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

7、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有无“暗箱操作”行为。

8、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的情况。

9、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职业用语规范文明、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拖”现象的存在。

10、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是执法科室和分所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是否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许可准入关,严格执法办案、严格执行罚没标准等情况。

11、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12、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群众评议的方式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各科室、分所工作进行评议。

2、召开座谈会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被监督单位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测评。评议结果书面向被评议单位反馈。

3、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评议表。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各科室、分所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4、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5、其他评议方法。

四、对群众评议工作的要求

1、实施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2、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众评议的组织、监督工作。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科室、单位反馈。

3、各有关科室、分所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要做到能马上改的立即改,不能马上改的要拟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措施执行的督查工作。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5、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视反馈需要采取上本所网站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在接到评议意见和建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6、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以及不按要求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