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7月10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白杰飞一行六人来朔州开展《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和公证工作调研,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羽,副局长李启等领导陪同调研,相关县区、有关科室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山阴县法律援助大厅,详细了解了法律援助人员、经费保障及案件办理情况,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范围、审查形式、案件质量、经费保障及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
随后,召开座谈会,省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白杰飞介绍了《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背景和此次调研的目的,听取了我市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主要工作及成效等方面的汇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团委、市残联、市妇联、县区司法局及律师代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及“经济困难”认定、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诚信承诺制、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机构设置等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并对《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的修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就相关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并对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行为民服务事业的一项民生保障制度,要强化法律援助与公检法之间的沟通协作,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将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调研组一行深入我市明达公证处、朔城区人民法院诉讼大厅(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山阴办证点、市国正公证处、政务服务中心(公证窗口)调研指导工作。详细了解我市公证的体制机制、人员管理、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改革成效及参与司法辅助情况。白杰飞处长对我市公证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一要加强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提供高标准公证法律服务;二要夯实公证业务基础,拓展新型公证业务;三要做好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工作,提升公证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