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工作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我省涉外法治工作。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苗伟主持召开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立足省委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职能和省司法厅职能作用,提出以十项具体举措推动涉外法治建设实现突破。
一是组建协调小组,推动在省委依法治省办下设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协调督促落实涉外法治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涉外法治领域沟通联络会商机制,充分调动涉外法治相关部门力量,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协同格局。三是编制路线图,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路径。四是搭建供需平台,建立涉外法治供需双方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涉外企业供需对接会,及时掌握涉外企业需求,优化法治供给。五是建设涉外法治队伍,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库”,设立“涉外法治培训基地”,为全省组织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六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参与,建立内部协同高效的运转机制,集中力量推进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七是充分开展调研,从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领域入手,厘清我省工作现状、人才储备、差距短板等情况,借鉴沿海地区经验做法,找准涉外法治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八是组建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团队,整合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行业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我省的重大经贸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九是打造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着力打造一批涉外律师事务所,积极支持公证、仲裁、调解等相关行业积极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十是编印涉外法律服务指南,根据我省企业境外投资国家(地区)分布情况,启动相关域外法律查明指引工作,组织律所、律师适时编印主要投资国法律服务指南。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慧健,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路标,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素梅,厅二级巡视员孙志坚参加会议并谈了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