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于8月15日至19日组织举办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培训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我省经济发展大局,更高效满足广大人民的法律服务需要。

 

此次培训形式丰富,采取课堂讲授、交流互动和实地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培训中,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张志蓬教授、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白丽云教授分别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辅导报告;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处副处长王涛、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检察官周颖分别以“法律援助法的理解与适用”“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认罪认罚实务指导”为题作精彩授课;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负责同志也分别就“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公证工作改革与发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专题讲座。

 

培训安排了3次分组讨论,每位学员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思考,开诚布公、踊跃发言、认真切磋,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真正做到有所心得、有所感悟、有所收获。培训还组织全体学员现场观摩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党建基地,实地感受示范区“走在前、作示范、创一流”的“山西速度”,进一步坚定广大学员担当新使命、激发新作为的信心和决心。

 

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准确把握了各项公共法律服务政策和程序要求,厘清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和工作思路,下一步将把培训所得转化为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的抓手,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解决现实问题上实现新突破。

 

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部分市级公证处主任,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法律援助中心和省便民服务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