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朔州市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县 (市、区) 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朔州市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 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1〕43 号) 精 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 现代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 展公开渠道, 以政务公开工作的提质升级全面服务转型发展,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政府

  (一) 加强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 1.围绕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型发展的战略部

  署,对产业转型、项目转型、绿色转型、外贸转型、数字化转型、 体制机制转型等方面政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制作转型政策专题, 梳理汇总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具体举措、典型问题、 落实情况及对公众关切的互动回应等,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形 成“政务公开为转型”的浓厚氛围,方便各类市场主体找政策、 办服务、解疑惑,为各项转型政策的推广推行、落地落实、见行 见效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市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朔州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十四五”规划及实施措施、支持政策公开。主动公 开本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

  划及配套政策文件,系统梳理本地历史规划 (计划) 并通过政府 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市政府网站汇集各县 (市、区) 各部门 规划,集中展示全市规划体系,引导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责 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 政府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 政策主动公开。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大行 政决策事项目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 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等。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 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针对与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做好行政执法公 开、政务服务公开、市场监管公开和征地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 还应当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 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公 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市直各部门)

  4.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 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

  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发行、 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 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 与村 (居) 务公开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 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 进一步规范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

  1.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除依法涉密之外,必须全部公开到位。 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促进 就业等方面,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限行、调价、准入、许可、 基建、拆迁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等方面的政策、 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必须及时、主动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2.严控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公开属性为依申 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应当建立台账,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 的依据和理由,定期审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位政 府文件为主动公开的,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和 不予公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3.内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作用,或涉及公众利益,有必要 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应当主动公开,相关 政府文件属性应当被定为主动公开。政府部门联合发文的, 由牵

  头单位做好拟发公文属性认定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 拓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在基层政务公 开标准化规范化 26 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 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 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拓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施行领域和层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优化便民举措,提升公开质效

  (一) 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质量。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 的基础上,增加“便民答复”内容。 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 在、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从申请人实 际需要出发,视情增加便民答复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 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 加强政策多样化解读。

  1.提升解读质量。从 2021 年起,各级各部门政策多样化解读 率不得低于90%。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生动化解 读外,还应重点对政策的背景、意义、作用、关键词、新旧政策 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鼓励使用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 等解读方式。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要有针对性 地开展延伸解读、补充解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2.拓宽解读发布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 台和政务服务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材料, 扩大受众面,提升知晓度。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可以申请在“朔州 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对被采用的综合点击量、社会反 响等进行评选,作为年终考核的加分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3.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 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 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 渠道。有条件的可依托政务服务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 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 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 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对土地征收、 旧区改造、入园入学、就 业就医、扶贫扶困、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 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政策宣传册及宣讲会 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打造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 开平台,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提升政务公开服务精 准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 会,市直各部门)

  (三) 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各级行政机关要提 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回应能力,建立政务舆情回应 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衡量标准,

  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杜绝不管不顾放任舆论发酵、 自说 自话回避舆论焦点、空话套话引发舆论热议等现象发生。政府网 站留言板或领导信箱要逐步缩短回复时间、提高回复质量,积极 探索尝试“政策咨询智能问答库”和“相关政策打包推送服务” 等便捷、高效、权威回复方式,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 提升互动回应的社会效果。政务新媒体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 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 众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四) 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县乡两级政府要 抓好已公布标准目录的执行,并完善政府网站按要素搜索等功能。 市直有关单位要对本领域标准目录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 未按要求进行公开的,督促落实并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各县

  〔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五) 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措施公开。持续做好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措施、疫情动态、科普宣传以及对疫苗 监管、流通和预防接种等信息的公开。在准确、及时公开相关信 息的同时,更加注重个人隐私保护,更加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 澄清。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 活习惯更好养成。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抓好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 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各级各部门要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 设。2021 年年底前,县 (市、 区) 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 协议第6 版。按照国家关于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部署,建设全市 政务公开一体化平台。市政务服务平台、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 应与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积极对接,逐步实现接口互通、 数据共享。充分利用市级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政务公 开工作数据归集和数据治理,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优化我市政务 公开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二) 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务服务中心 (大厅) 开设“政 务公开专区”。在 2021 年年底建成市级政府政务公开“实体店”, 将“政务公开专区”打造成集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 策解读、政民互动、政策咨询、事项办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线上线 下综合服务平台。从 2022 年起,“政务公开专区”要向县级政府 延伸。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保障体系

  (一) 启用“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各级各部门应启用“ × × ×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或“ × × × (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 ,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拟 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等工作。(责

  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部门)

  (二)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 记制”和“书面答复制” ,即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根 据申请书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依 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书面答复应当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 的过程事实、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 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 限、途径等内容,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对依 申请公开的处理,认为有必要征询下级政府或相应职能部门意见 的,应当作出书面征询并设定合理函复期限。被征询机构应当及 时、准确书面函复征询,阐明事实、理由和依据。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三)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政府 信息发布审核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 新闻媒体等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严格审核,责任到人,保障信息发 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要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审查、备案、发布机 制与督促约束机制,完善部门文件报送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制度、 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打造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2021 年—2023 年,省政府将结合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亮点

  特色、群众口碑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评价,评选出全省十大最受群众 欢迎的政府 (门户) 网站、十大最受群众欢迎的政府系统政务新 媒体、十大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单位、十 大最受百姓认可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十大最具代 表性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案例、十大社会效果最好的政务舆情回应 案例、十大功能齐备活动丰富的“政务公开专区” 、十大政务公 开业务培训优秀讲师、三大发刊机制完善阅读体验良好的政府公 报。各级各部门要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基础上,探索新思路、新举 措,积极打造政务公开“亮点工程” ,力争入选全省先进榜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 直各部门)

  六、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业务水平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政府部门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政务 公开工作,解决重点疑难问题,推广经验亮点做法,从推进转型 发展的高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在 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 设、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 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机 制,强化队伍建设,配强工作人员。

  本方案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朔州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