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年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完成了朔州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朔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朔州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3号市政府办公楼318室;邮编:036000;电话:0349-2021918;电子邮箱:szzfxxgk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
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职机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各部门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职责任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完善《网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明确公开程序,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主动公开。积极构建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年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010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00条,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00条。同时,充分发挥朔州广播电视台、朔州日报等传统媒体作用,加强媒体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街道阅报栏、广场电子显示屏等其他公开渠道服务水平,不断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通过多样化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涉及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扶贫领域、用地和建设规划、卫生保健、政府集中采购、人事、机构职能、其他民生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以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对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经济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内容,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解读材料。2019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95条,其中:文字解读22条,图片解读137条,视频解读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更新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明确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发挥互联网作用,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其中:予以公开25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3件,不予处理2件,所有申请件均按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各地各部门除依照《条例》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以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统计技术,每天对栏目信息更新及时性进行监测,需更新的、更新不及时的、有空白栏目的,对责任单位进行催办,及时跟踪并督促更新到位。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有待审信息发布前进行规范性、有效性、保密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朔州市政务云平台建成全省首家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目前全市18家市直单位网站和5个县(市、区)政府网站均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了子网站,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监管。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公报、财政资金、行政执法、生产安全、扶贫救助等13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优化调整网站栏目60个,制作频道专栏20个,提供在线办事服务760项,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采取网上监测和查阅实证材料相结合方式,对全市35家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建立日常读网、聘请第三方进行监测服务和网站隐患月查制等三项纠错机制,及时发现清除网站错误信息和不良信息;建立日常巡检机制,对全市运行的网站及新媒体实行月度双查、半年检查、节日检查和专项问题检查。2019年,集中检查28次,检查率100%,未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31 |
122 |
36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35 |
287 |
105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03 |
143 |
22044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57 |
138 |
908 |
行政强制 |
126 |
46 |
86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3 |
7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4 |
20882.551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较往年有很大的提升,但距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掌握。实际工作中对部分信息到底能否公开把握不准,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尺度的掌握更为困难,往往经办部门和人员在标准上把握不一,容易引起矛盾。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一方面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特别是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兼职队伍不够稳定,经常会发生变动,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一些兼职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致使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迟滞。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努力扩大公开范围,特别是加大政策性文件、重点热点信息、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开的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步伐,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充实和完善。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工作,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加大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增强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