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完成。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文稿可在朔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朔州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科联系。(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3号市政府办公楼318室;邮编:036000;电话:0349-2021918;电子邮箱:szzfxxgkk@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朔州市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打造透明政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
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机制和制度建设日益完善。各级各部门已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原则和程序等,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章制度,在受理、答复、转办督办上效率明显提高,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的健全,确保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推进。
(二)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进一步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版面布局,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准确,信息查阅更加醒目便捷。同时,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及时发布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工程、民生热点问题等信息。开通了政务微博、市政府网站微信平台,以更贴近群众、更便捷灵活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更好地促进了政民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对于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申请人作出明确答复,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了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依申请公开板块,发布了《朔州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指南》,提供申请说明、申请流程、申请表下载、举报投诉等信息,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申请人提出申请。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督查考评作用不断凸显。市政府办公厅在强化日常监测、每月通报督查机制的同时,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与各项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同时进行考核。为保障考核工作有效推进,制定了《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细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在市考核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对各县区、各部门64家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县区、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网上监测考核。充分凸显年度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和督促各级各单位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大厅、新闻媒体、新型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公开。2015年,全市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790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1228条,占3.25%;政策法规信息5548条,占14.68%;工作动态信息23214条,占61.43%;决策信息5736条,占15.18% ;行政职权信息2063条,占5.46%。
(一)依托门户网站,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尤其是涉及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设置专栏进行发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了解。2015年,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重新设置,优化了版面布局,细化了公开目录,拓展了版面内容,使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准确、信息查阅更加醒目便捷。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统计专栏”,及时公布市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引导市直各单位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二)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更新完善了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制订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对重要社会舆情进行长期跟踪分析研究,准确判断舆情变化的走势;对虚假网络舆情,积极组织评论员参与网上跟帖和讨论,扩大网上主流声音,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政策解读”板块,集中发布国家、省、市重要政策、重大民生热点权威解读。特别是结合实际,发布了《2015年朔州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图解2015年十大工程》、《图解2015年朔州市十件民生大事》等内容,通过数据分析、图解、板块分解等灵活多样、形象直观的方式,对2015年全市重点、热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印发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43号)。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加强组织落实,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晋政办〔2015〕78号)要求,对照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查。市政府办公厅对各级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审核分析,并组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牵头单位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措施,扎实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8件,内容主要涉及用地审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城市规划、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已办结。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全市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300人次,咨询形式包括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和网络咨询。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工商登记、年检服务,住房建设和供水、供气、供暖、供电,公务员考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全市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3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24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8件,均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共支出196.42万元。各级各部门均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复印费和邮寄费由各单位在办公费用中支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上级要求尚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不稳定,专职人员变更较快,工作衔接不畅。部分人员业务不精通,对《条例》及国务院、省、市指导性文件的研究和理解不深入,导致信息公开效率不高。
二是网站设置有待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其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直接影响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成效。有的部门门户网站版面陈旧,栏目设置不规范,部分栏目内容缺失;有的部门网站没有设置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者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链接不畅通。
三是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认识不清,定性不准,存有顾虑,尺度难以掌握,往往选择不予公开;部分单位掌握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尚不到位,答复时避重就轻,把握不准。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继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依托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积极予以回应,做好政策解读。
三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于依申请公开比较集中的事项,加强会商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的研究,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四是继续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创新督促检查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注重对财政、国土、环境、教育、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推动公开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五是继续提升队伍素质。以建立一支专业、稳定、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为目标,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积极开展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