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部委,省委、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其他兄弟市发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九)统一刻制、颁发市政府各部门及副处以上事业单位的印章。
(十)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划转职责。根据《朔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政务改革和管理、政务信息管理职责划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金融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十三)新增职责。强化对市政府重大民生工作的服务,增加民生事务工作职责;强化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划入机关;增加机关内审职责。
(十四)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政务服务职能。加大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力度,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办公地点: 朔州市市府西街3号
办公时间: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冬季) 15:00—18:0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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