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省政务信息管理局组织召开全省《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宣贯培训会,我市设立分会场,全市6个县(市、区)数据主管部门和50多家市直单位共70多人参加了培训。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和推进政务数据共享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进入了法治化新阶段,对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培训旨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助力政务数据共享迈向“依法推进”的新阶段。

培训会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孟庆国教授应邀授课,对《条例》作出了权威解读,包括适用范围、目录管理、共享使用、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内涵要义提供了专业指导。培训结束后,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宗同志对落实《条例》提出具体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有效促进参会人员对《条例》的理解与把握,进一步强化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责任意识,为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知识保障。

下一步,市数据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深化《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好后续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数据供需对接、数据合规利用等各项工作,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