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朔州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朔州市安泰街13号,邮编:036002,电话:0349-668896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对外、对台港澳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在政务信息公开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专栏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其中机关日常工作动态157条,关于机构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2条,法规文件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2条。

在“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9条,其中关于日常工作动态176条;转发疫情防控9条,国安23条,网信15条,领事提醒72条,其他信息267条。

2023年我办在朔州日报刊发12条、朔州新闻网刊发13条、学习强国刊发77条、今日头条(朔州发布)刊发45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完善一系列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外发布的政务信息及新媒体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外事办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外事、台港澳政策、部门动态、领事保护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外事、台港澳和服务资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骨干组成,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专门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全办上下同心,齐心协力,确保市外事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对成绩突出或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动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图片不够精美,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2024年度改进方向: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继续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国家秘密、个人信息泄漏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