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外事方面: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  

  2、拟订全市外事工作规划。  

  3、积极参与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经贸活动。  

  4、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和涉外活动计划。  

  5、负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  

  6、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  

  7、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有关工作。  

  8、配合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9、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外事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台港澳方面:  

  1、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的对台工作。  

  2、组织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  

  3、研究拟订全市对台工作、港澳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朔台经贸工作和朔台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以及朔台人员往来等工作,负责我市居民应邀赴台审查申报事宜。  

  5、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处理涉台事件和涉台民事纠纷,管理台胞捐赠、台胞台属来信来访等涉台事务。  

  6、负责管理对台宣传和朔台新闻交流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涉台教育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相关会议及重大活动的涉台工作、涉港澳工作。  

  8、承担市委对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  黄永红  

  办公地点:朔州市安泰街13号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