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市外事办召开第三次党纪学习教育交流研讨会。会议集中学习了《条例》分则部分,六位同志围绕“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三个章节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端正学风,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发挥好反面警醒作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高个人党性修养,永葆清廉本色。

会议强调,要用《条例》武装头脑、提升干部素养,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要知敬畏。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把学纪、知纪作为明纪、守纪前提,思想上自觉落实,行动上自觉遵守,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二要存戒惧。要以讲纪律守规矩为导向,始终手握“戒尺”,坚持把《条例》作为工作行动的“校准器”和履职尽责的“案头书”,对标对表工作要求经常性校准偏差。三要守底线。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引导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六大纪律”,自觉把党纪党规当成“紧箍咒”“护身符”,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工作上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外事工作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