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朔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更好地为全市人民工作服务,现制定《朔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网站三级审核制度》,具体如下:

  一、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发布审核实行“三级负责制”,即:

  一级审核:实行报送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各区县设置至少一名新闻信息联络员、一名责任领导,主要负责新闻素材编辑整理,对本部门和本单位上报信息进行审核,拥有报送权、知情权、审核权。

  二级审核:实行发布部门负责制。发布部门主要负责对收集的新闻素材进行全面审核,并指导报送部门做好新闻素材收集整理工作,对一级审核有拥有修改权、否决权、考核权。

  三级审核: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对全市发布的各类对外信息有用终审权,对一级、二级审核负有修改权、问责权。

  二、各部门、各区县政府信息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政府信息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三、各部门、各区县政府信息发布考核依据当年机关部门主要共性工作考核细则、《朔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