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体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山西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各地体育部门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法、懂法、用法的水平明显提高,在推动体育法治建设和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阶段,也是山西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的攻坚阶段。为做好全省体育系统20162020年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省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按照建设法治山西和推进依法治体新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体育工作实际相结合,围绕重点、突出特色,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和健康山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实现山西振兴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全省体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工作者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进一步深化,体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全系统基本形成崇尚法治、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省和体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积极有效地开展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更好地为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服务,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服务。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广泛组织开展与人民群众体育生活密切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遵守体育法律法规、运用体育法律法规的意识,使体育法律、法规在保障人民群众体育权益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与推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项体育工作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部门、单位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确定重点内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及体育法律法规。突出抓好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找准体育事业发展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需求,推动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完善,不断提高体育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体育系统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要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学习宣传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深入学习以体育法为主要内容的体育行业法律法规,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在学习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大力宣传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广大体育工作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体育法律法规。要把学习宣传体育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体育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任务,深入开展以体育法为核心的体育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体育法规的社会影响,不断促进体育行业体育法制观念的树立,为推动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体育行业法治化水平,发挥行业规范、社会团体章程等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探索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各级体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体育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体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切实增强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公务员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体育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项目管理人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体育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市体育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研究制定本市体育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省体育局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市体育部门和各单位五年规划印发后,要抄送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各市体育部门和各直属单位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地方和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省体育局将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省体育局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对各市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实施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

(二)落实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体系。各级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工作创新。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创新载体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体育优势,利用体育比赛、体育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四)抓好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工作,注重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专业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体育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部门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各市、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