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搞好各科(室)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拟订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草拟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息综合、安全、信访、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和行政要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系统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体育涉外工作的管理。

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党群工作等工作。

拟订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调查研究全市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体育行政执法并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及其他法律事务。

研究拟订全市体育科技、教育、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组织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负责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负责体育宣传工作;发布重大体育新闻。

(二)群众体育科。研究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协助教育部门指导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组织建设;指导全市各部门和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推动社会体育的发展;承担有关群众性体育活动竞赛的申报、审批工作;承担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全市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年检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

研究拟订全市体育训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体育竞赛管理制度;研究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运动项目设置、布局;组织重大省内外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审核本市承办的全省、全国以及国际级体育比赛并提出建议,负责在本市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和市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负责办理裁判员、运动员的注册和审批工作。

研究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负责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指导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以及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四)体育经济科(体育产业市场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市体育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市场;负责体育系统综合统计工作;制定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管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基本建设、场馆维修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