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朔州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体育彩票销售情况

2021年朔州市体育彩票销售额 10511万元。

二、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2021年本级留成684.53万元,县(市、区)留成201.04万元。2020年底体育彩票公益金调整后结余59.58万元。2021年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实际收入885.57万元,其中:市本级分配684.53万元,各县(市、区)分配201.04万元。

三、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1、市本级支出726.11万元。

1)群众体育项目支出178.03万元。其中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使用公益金支出89.5万元;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使用彩票公益金14.05万元;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支出35万元;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使用彩票公益金36.27万元;其他群众体育活动支出3.21万元。

2)竞技体育使用彩票公益金122.54万元。主要用于各运动队参加省运会(冠军赛)的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教练员参加省级培训所需交通费、食宿费,参加省运会所需购置服装经费,购置训练器材费用,运动员外训食宿费,运动员科研经费等。 通过对器材、服装、比赛食宿费、营养费等各项基础经费支持,提高了运动员教练员日常训练以及比赛技能,提升了我市体育工作整体影响力,实现了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新的突破。

3“其他类”资助项目支出425.54.万元。主要用于体校新校址的修缮维护和器材购买以及备战省运会运动队的训练费等。

2、各县(市、区)支出219.04万元。

用于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8.5万元、援建和维护公共体育场地及设施106.18万元、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15.24万元、竞技体育资助项目79.12万元。

3、2021年底体育彩票公益金结余0元。

四、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情况

1、体育彩票公益金由财政统一管理,由市体育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提出预算,经专家评审,局党组会研究,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使用。

2、根据省财政厅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清算的结果,我局对各县(市、区)完成的体育彩票销量按比例进行分配核算公益金。

3、依据体育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统筹规划、科学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我局将财政部门批复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在市体育局官网上进行公开公告,做到公正、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朔州市体育局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