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市场主体倍增的目标要求,落实《山西省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办法》和全省信访部门服务营商环境十项工作举措,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信访局制定服务营商环境十项工作举措。

  1、全市信访部门为各级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商联等部门开通全省信访信息系统网,实现信访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信访部门做好信访信息系统应用服务工作,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步。市信访局网投办、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2、各级信访部门开辟涉企信访事项绿色通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涉企信访事项日常办理工作,甄别情况依法处理。市群众来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3、对涉企信访事项区分为简易信访事项、普通信访事项和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确定为简易信访事项的,10日内予以办结;确定为普通信访事项的,30日内办结;确定为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60日内办结。市群众来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4、各级信访部门每月初统计上月涉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向同级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构等相关单位通报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研判信访情况、制定可行性举措。市群众来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5、针对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各级信访部门不定期与同级民营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机构等相关单位协调、会商,推动问题尽快解决。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协调处理的事项,逐级上报。市群众来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6、各级信访部门每月初对上月已办结信访事项进行回访,征求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以及对信访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整改措施。市群众来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7、各级信访部门建立涉企信访事项联络员制度,与同级小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工商联保持联络,定期派人参加企业商会座谈会、入企服务调研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的需求和期盼,主动提供服务。市信访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8、每月第一周周一(节假日顺延一周)为企业维权接待日,由各级党委、政府信访工作部门班子成员坐班接访,专题接待涉企信访人员。市信访局复查复核科、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9、每年召开涉企信访事项总结会议,邀请相关部门、商会、企业代表等共同分析研究涉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服务营商环境有关情况等。市信访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

  10、各级信访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列为年度重点调研项目,开展调研,全面客观掌握情况,向本级党委、政府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市信访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信访局、朔州经济开发区信访维稳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