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这对我们的社会工作特别是信访工作提出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李文章: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我们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重要制度安排,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我理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应在3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上下功夫。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实践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构建立体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在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上下功夫。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落实“四下基层”,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把干部下访接访与群众上访结合起来,不断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充分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依靠人民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矛盾问题。三是在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上下功夫。全面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构建科学完备的领导体制、工作格局、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矛盾水平。
记者: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党的社会工作需要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把基层治理融入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中。在这个过程中,面临诸如“小马拉大车”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的重点方向是什么?
李文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是党的社会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认为,解决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要坚持减负松绑和放权赋能双向用力、一体推进。一是要在减负松绑上用力。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整改力度,让基层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落实上。二是要在放权赋能上用力。结合各地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围绕基层主要职能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严格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科学精准分类,统筹联动管理,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保障下倾,积极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治理体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记者:具体到信访工作,请您谈一谈信访工作如何融入社会工作大格局,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李文章:推动信访工作融入社会工作大格局,我认为,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特别是党的社会工作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信访工作的职能定位,自觉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在工作运行上,认真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国家信访局的有关要求,在做好请示报告、工作汇报、日常沟通等基础上,不断完善领导方式、研究方法路径,主动加强与中央社会工作部内设厅局业务联系,积极参与重大任务和重要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各项机制运转高效。三是在融合发展上,找准信访工作融入党的社会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两企三新”党建、矛盾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整合利用各自优势和资源力量,积极探索创新相关制度机制,努力实现同向用力、同频共振、合作共赢。
记者: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这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李文章:总的来看,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五化”“四到位”上。即推进预防法治化,切实落实源头治理责任;推进受理法治化,做到分清性质、明确管辖、转办督办到位;推进办理法治化,对信访事项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按时处理到位;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公职人员坚决问责到位;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到位。这“五化”“四到位”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搭起了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四梁八柱。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一场深刻变革,我认为,重点在于职能部门履职尽责,难点在于自我革命。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能不能做到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及时依法处理,实质性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是信访工作法治化能否取得实效的重点和关键。同时,信访部门、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和政法机关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涉法涉诉、越级走访、重复信访等突出问题,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抓起,从工作流程和具体环节改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推进到底,才能确保信访工作法治化见到实效,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