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信息、宣传、保密、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资产管理、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及基金财务统一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基金管理科
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拟订并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省驻朔和市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
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
参与制订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参与制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监督全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