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朔州市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解除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朔州市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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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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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怀仁光明眼科医院 |
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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