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努力解除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一、聚焦两个维护,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联系实际、立足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就重点学什么,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3. 深化主题教育,建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的长效机制,健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把学习和调研落实到完成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制度引领,加强医保体系建设

(一)严格落实待遇保障工作

4.强化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巩固全民参保,覆盖稳定在95%以上,四类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等工作,聚焦学生、新生儿和流动人口,有针对的开展政策宣传,争取做到应保尽保。

5.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

6.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心从攻坚转入常态化帮扶,并对现有医保扶贫政策进行分类完善,坚守“保基本”底线,继续发挥好医保扶贫政策的兜底功能。

7.持续推动“两病”、门诊统筹以及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落实,分析研判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难点、堵点。

(二)持续深入加强基金监管

8.日常监管全覆盖,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抽查复查工作。

9.对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两病”、门诊统筹、DIP付费、慢特病准入及报销、国家局、省局关注领域以及各类出现异常增长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开展专项检查。

10.对智能监控系统、反欺诈系统提示的案件线索以及国家、省等各方举报投诉的线索精准发力,必要时,部门联动,强化合力打击,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11.运用智能手段提升风险预警分析判断能力,应对更新迭代的监管风险点。

12.对有组织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和屡查屡犯的定点医药机构,一经查实直接解除医疗服务协议,三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对拒绝检查、不配合检查、甚至威胁恐吓检查人员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要将查核处理结果报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三)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改革

13.进一步规范区域总额预算管理,落实好基金预付和结余留用政策。

14.稳步扩大DIP试点范围,确保在2024年底前完成二级以下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全覆盖

15.探索乡镇卫生院日间住院结算方式

(四)常态化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16.全力推进带量采购结算平台建设,保障配送企业货款及时到位。

17.面落实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做好供应配送及货款结算监测管理,进一步扩大采购品种覆盖率。

18.落实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带量采购可持续推进。

(五)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

19.持续用好《有事你就说》栏目,及时解答群众关切的问题,化解群众矛盾。

20.统筹职工经办服务,实现全市一站式结算,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在市域范围内“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21.加快推进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

22.持续推进综合柜员制标准化窗口和示范点创建,建立一流服务窗口,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工作规范和言语规范,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23.全面加强绩效管理,牢固树立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绷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这根弦,收集整理绩效考评好的做法,不断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管理体系。

三、筑牢党建基础,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4.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把解决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作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主要抓手,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医保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

25.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行风建设。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满意度评估。开展一月一通报,全力强化行风建设。

26.进一步吸收积极分子入党,培养年轻党员参与党务工作,锻炼党建和业务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2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持续开展各类警示教育,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

2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严守严把阵地阵线,积极发挥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