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医保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敢为、敢闯、敢干”的担当作为,勇毅前行,锐意进取,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待遇,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

一、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

1.严格落实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治疗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措施。

2.按规定及时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结算工作。

二、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3.聚焦学生、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探索有效提高参保率的工作机制,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困难群体参保率达到100%,全部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三、完善医疗保障待遇保障机制

4.建立健全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5.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预警和帮扶政策的督导落实,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坚决防范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

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推进DIP付费方式改革,积极主动对接省平台DIP付费子系统正式环境,调取住院结算清单数据,开展DIP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正式付费工作,力争实现DIP付费在有住院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病种和医保基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和70%。

7.同步推进其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日间手术按病种管理,按照以人为本、部门协作、创新机制、逐步推广的原则,建立健全我市日间手术管理模式

8.加强医药服务管理,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落地使用工作,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开展动态检测,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及时跟进调整。

五、健全基金监管安全体系

9.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检查全覆盖。

10.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

11.加强执法能力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依法提升监管能力。

12.做好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促进医保监管专业化、标准化。

六、推进药品耗材集采落地

13.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市带量采购执行进度的措施,确保既扩大品种范围,又能按时完成任务。

14.按照省局要求,继续开展结余留用考核工作,采购周期结束的药品耗材按时进行结余留用考核,并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七、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

15.持续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激活率(本地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数量/本地参保登记人数)达到 90%以上;结算占比(本地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月结算笔数/本地定点医药机构月结算笔数)达到30%以上。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在挂号、诊间核验身份、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使用的占比达80%以上。

16.加快组织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移动支付中心,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保移动支付技术规范 V2.0》要求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医保移动支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移动支付结算占比(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移动支付结算笔数/本地接入移动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医保结算笔数)大于等于30%。

17.严格落实医保网络安全管理责任,持续完善医保数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等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筹辖区内医保骨干网络(数据)安全技术保障工作并形成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确保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紧绷,严格按照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流程开展工作。

八、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18.开展“学习医保政策,提升经办能力”系列活动,学习医保政策,抓好业务培训,狠抓政策宣传,提升经办水平,强化服务质量,提高参保者的获得感。

19.配合卫健、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村卫生室医保网格接入工作,推动实现“15分钟医保服务圈”。

20.持续做好放管服效工作,梳理医保经办事项,破解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办事的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流程,精简材料,提升效率。

21.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畅通营商环境问题沟通渠道。通过12345、市长信箱、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渠道,及时回应医保服务工作涉及的营商环境问题、意见建议。

22.推行综合柜员制,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式综合柜员制模式设置窗口,形成“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集成式服务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