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建设“能源绿都、塞上明珠”的总体布局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委“123321”工作思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努力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需要。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3.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全面防范化解医保廉政风险。
  4.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抓好意识形态和“三零”单位创建,做好信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宣传医保系统工作成效、典型事迹。
  6.抓好医保干部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
  7.狠抓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全面开展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工作,完善具体标准和实施办法。
  二、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
  8.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将工作重心从攻坚转入常态化帮扶。
  9.坚守“保基本”底线,合理确定保障标准,过渡期内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有效治理过度保障。
  10.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11.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做好学习培训工作。
  12.强化日常基金监管,继续开展两定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查;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三假”,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整治;6月底前完成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任务。
  13.健全完善监管体制,完善执法体系,充分发挥医保行政监管、经办稽核以及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力量;强化部门协同,健全联合执法、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宣传曝光力度,切实形成有效震慑。
  四、健全落实待遇保障政策
  14.按照省局安排部署,持续抓好医保基金扩面征缴工作,继续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参保缴费工作。
  15.根据省局要求,完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探索建立职工门诊统筹制度,逐步完善职工门诊大额疾病病种和准入标准。
  16.严格落实2020年版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范决策权限,逐步清理规范与清单不符的政策措施。
  17.统一全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等政策。
  18.加强督导检查,持续抓好“两病”门诊保障和谈判药落地等待遇保障政策。
  19.严格落实我市转外住院医保报销政策,进一步优化手工报销流程。
  20.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制度,科学开展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和绩效管理,加强基金运行状况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参考。
  五、大力推进集中带量采购
  21.全面落实好国家、省际联盟及省、市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做好对中选产品采购供应配送及货款结算监测管理等相关工作。
  22.进一步完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制度、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扩大采购品种覆盖率;落实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带量采购可持续推进。
  23.做好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信用评价制度落地实施,推进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六、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4.进一步规范县级医疗集团“总额预算、打包付费”管理,落实好基金预付和结余留用政策;全面使用医保基金“结算单”,组织好定点医疗机构2020年度总额控制(打包付费)资金清算。
  25.探索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积极与省局对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6.结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探索按人头付费的有效路径。
  27.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七、着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28.规范经办服务,优化规范经办服务流程,合理配置便捷化服务设施,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建立医保服务政策咨询热线,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逐步构建全市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体系。
  29.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推行网上异地就医备案和网上参保登记,建立健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区域一体化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认可度。
  30.继续加强现有医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和升级改造,开展参保人员信息核实、整改,积极与税务部门加强数据共享,确保现有系统有效支撑业务需求。
  31.积极配合省局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保系统应用;加快全市医保骨干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医保网络纵向到县乡、横向到其他部门、两定机构的网络连接;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50%以上。
  八、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3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向新冠肺炎救治医疗机构预拨资金,落实好救治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优化救治所需药品、耗材、试剂等的紧急采购通道,确保临床救治需要。
  33.支持处方流转、零售药店配送药品,方便参保群众,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4.落实国家关于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费用的决策部署,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35.严格履行市政府防控疫情八项措施,扎实做好单位内部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