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方案》的通知(朔发【2017】20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所需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各50元负担,其中2021年市级财政按每人50元标准拨款2935000元,此项资金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目录外费用报销。

  朔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