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适用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备注
1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况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外商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17年第4号); 4.《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负面清单(2019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19年第25号)。 1.是否按照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19年第2号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2.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故意逃避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或在进行信息报告时是否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误导性或虚假信息; 3.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就所属行业、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企业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等重要信息报送错误;4.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本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是否两年内再次违反本办法有关要求;5.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可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朔州市域内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 视情况 视情况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指导全市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促进外来投资机构)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