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措施等。

(三)拟订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指导目录;参与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谈判及对外招商活动;拟订和分解下达全市促进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对外合作和投资促进工作的统计、建册、考核、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介工作,提出促进投资工作的奖励建议。

(四)参与全市重点投资领域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会审、包装、推介、签约工作;负责重点外来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跟踪、服务和督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训、指导投资商投诉受理工作,受理投资商投诉事项。

(五)分析研判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城合作趋势,收集、分析、研究国内区域经济发展与合作动态,提出招商引资、区城合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建议。

(六)指导参与全市重大促进投资、招商引资活动、国际国内投资洽谈会、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

(七)承办国(境)内外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来朔考察访问,以及全市政府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赴国(境)内外考察访问的联络、接洽工作。与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和国际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并联络工作。

(八)负责投资朔州信息服务平台、全市招商引资电子督办系统的管理、运营和维护。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专家库、顾问团的建设和管理。

(九)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促进投资工作。负责建立全市促进投资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制订全市促进投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