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公文处理及文书归档立卷工作;负责保密、信访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人防经费的申请、分配、核算和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工程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组织人防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及审核审批项目;负责人防工程施工技术指导;负责审查执行人防定额情况;指导全市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管理。负责依法检查结建政策把关以及结建收费、结建审查等相关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3、执法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全市防空防灾的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和指导人民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对已建人防工事及其人防设备设施的完好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举报进行核实,并按相关法律程序查处;承办违法案件的上报、移送;对人防违法案件进行诉讼、复议及组织听证工作。

4、指挥通信科。加强人防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人防指挥机构、指挥场所、指挥手段、指挥机制建设;负责组织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方案;编制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人防开展指挥业务系统建设;组织全市人防警报统一试鸣,指导各县(市、区)结合试鸣做好各类业务训练;负责人防指挥通信工作纳入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推进人防信息化基础设施军民融合发展,承担应急、反恐工作;拟订训练计划,督促和指导全市群众防空组织训练,试点建设人防新型专业队伍,推进人防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指挥通信业务培训;组织全市人民防空演习,理顺军地联合指挥关系、检验人防建设成果、提高遂行任务能力;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完善各类机制体制,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护措施;指导全市人口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完善应急应战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