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对我市人防工程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清单” )》文件要求,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5月1日-11月30日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按照市国动办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中低风险人防工程维护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分险分类抽取比例20%。

三、抽查内容

1、市国动办抽查内容:

(1)各人防工程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2)人防工程结构是否完好、人防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

(3)人防工程通风、给排水、电气、采暖、通信、消防等系统工作正常;

2、市消防救援支队抽查内容:

(1)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2)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配备齐全;

(3)防火分区是否明确并保持畅通;

(4)场所内是否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5)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6)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7)日常防火巡查是否到位;

(8)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四、名单抽取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将双随机任务派发给检查人员。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朔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2、朔州市消防支队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相关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对朔州市人防工程维护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结果要经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二)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企业,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企业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经营行为。
    (三)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检查完毕,及时回填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