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平安机关建设 ,日前 ,市人社局“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主题学习日 ,由局政策法规和信访仲裁科科长冀艳妮同志专题解读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核实务 ,并领学《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
规范性文件是制定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一种文书 ,是实施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是法律、法规、规章的补充、延伸和细化。规范性文件名称通常为“规定”、“办法”、“细则”、“意见”、“通告”等 ,表述形式主要有条款式和段落式两种。
培训中 ,冀艳妮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等 ,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概念、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三方面展开详细解读。指出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措施。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 ,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培训 ,使参训工作人员充分认识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的重要性 ,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必要性 ,对相关制度规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