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按照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晋人社明电〔2020〕9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就业服务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7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重点企业用工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对接,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组织就业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措施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我市难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一次招聘使用30人以上的,通过联防联控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集中运送至我市企业或工程项目所在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本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建立重点企业清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对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二、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抓紧收集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将收集到的复工复产信息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媒体等方式集中发布,同时督促用工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员工复工复产时间及本地区、本企业疫情要求。督促用工单位落实相关防疫防控措施,杜绝病毒传播和流入,做到健康启程,安全返岗。鼓励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员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员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三、引导农民工就业创业
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结合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加强返乡农民工摸排和分类指导,采用网上问卷调查、电话随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农民工培训就业、返城返岗等意愿和时间安排等,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对于原计划返岗的农民工,要引导其与原务工单位确认复工时间和岗位;对于有其他外出务工需求的,要引导其精准对接岗位后再确定外出行程,避免盲目外出;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主动为其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服务,开展各项就业政策宣传,及时公布网上求职方式、网址和用工需求岗位等信息,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采取线上信息对接,保持实时信息互通,做好网上指导服务,使求职者“足不出户”享受就业服务。劳动者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根据其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保“求职有门、就业有路、创业有扶、困难有助”。
四、稳定中小微企业就业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我市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不高于2019年度山西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4.2%,放宽到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对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参保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实施缴费稳岗返还;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以及被省政府确定的首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参保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按6个月的2019年当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2019年度本企业平均参保职工人数实施应急稳岗返还,其他规定以2020年我省稳岗返还政策为准。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可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我市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加大对我市创业载体的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场地租金等费用。
五、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互联网工具开展就业服务。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简化优化就业手续,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视情况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间,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
六、加强线上公共就业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现场招聘和跨地区劳务协作,将线下招聘转为线上招聘。各县(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山西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和“民生山西”手机app的应用,设置专门电话接听、指导群众使用这两个应用,及时在线上为群众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电话等途径广泛联系企业,主动对接企业,收集岗位信息,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发布,加大就业信息推送频次,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非现场服务,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开展网上招聘、求职等活动。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外省市交通、企业复工、用工等信息,推进“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引导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有序就业。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我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 件响应期。
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