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市扶贫开发领导组办公室召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各县(区)扶贫办及市扶贫开发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提出的“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要求,对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作用,以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为前提,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在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再给予扶贫开发政策支持,帮助他们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实现“三新一城”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扶贫部门要遵循科学、规范、简便、可操作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明确农户属性,严格操作规程,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完成好全市17.2271万低收入人口的识别确认和建档立卡工作,并且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户档案。同时要瞄准扶贫对象,落实好移民扶贫、产业扶贫、片区扶贫、科技扶贫、整村推进以及社会和行业扶贫等帮扶措施,确实建立起“基本生活靠最低保障、脱贫致富靠扶贫开发”的新机制。会议还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主动沟通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