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种业振兴大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目标,重实干、夯基础、抓落实,加强立法保障、提升执法能力、增强普法实效、优化审批服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我市乡村振兴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推进我市农业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局党组中心组建立了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机制,要求局全体党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专题讲座、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公众号等平台,全面系统学、即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健全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朔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其中包括《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公共部分)》《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习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照《关于报送和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朔法治办函〔2022〕1号)文件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进行了公示。

  (四)依法规范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省市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要求,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山西业盛律师事务所赵悦、刘润芳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凡局党组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都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化解省农业农村厅转办信访件7件。

  二、健全完善农业农村法规制度体系

  (一)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朔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局负责起草制定的6份政策措施类相关文件,按流程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定期开展了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按照“谁处罚谁公示”原则,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对行政处罚案件一律通过信用平台数据上报管理系统录入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收到并上报20件行政处罚类“双公示”数据。

  三、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

  (一)继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3-6月份开展了自查和市级交叉互评工作,严格对标对表自查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完成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

  (二)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宣传经费、农业执法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执法队配置了标准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确保执法工作需要。同时严格执行了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执法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不断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水平,全体执法人员以案卷评析、法律法规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进行学习提升执法能力。选出优秀案卷6宗送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参加全省优秀案卷评选。 9月23日-25日市执法队举办2022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练兵培训暨执法队伍统一着装仪式培训会。

  (三)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农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农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共32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系统,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市执法队14名取得执法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专项执法活动。围绕“三农”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了以普法和执法相结合的农资质量执法、品种权保护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政执法等五大执法行动。深入开展了2022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护奥运保春耕”、种业监管执法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活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晋剑护农”行动、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化肥等重要农资监管行动、关于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化肥问题专项行动等。截止目前,出动执法检查2560人次,举办现场咨询110场次,印发宣传资料9万余份,查办违法案件90件。全市共有效地震慑了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有203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认证有机农产品2个,绿色农产品23个,晋品5个。前三季度,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9.5%。

  四、扎实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

  (一)进一步强化涉农普法工作力度。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相继开展了“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送法下乡活动,扩大农业农村普法影响力。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学法直播平台等新媒体,进行了普法宣传。

  (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相关要求,会同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培育对象认定工作,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57户。各县区通过建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微信群,组织示范户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举办的“农村学法用法大讲堂”网络直播共九期,推动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市、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示范户开展了“结对子”活动,并对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积极组织农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网上在线培训十五期,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按照朔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年度培训工作的通知》(朔司函[2022]3号)要求,已组织局行政监督人员、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等持证及新申请执法证件人员参加法制教育平台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同时对持证农业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度审查和清理工作。

  五、持续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

  (一)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制定《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方案》,推荐朔美羊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推荐山西梨花村等10家企业递补省级龙头企业,朔美羊、龙首山成为全省首批全产业链重点链“链主”企业。争取部省级项目资金4151万元,成功申报应县正北堂全国特优产业(省道地中药材)集群项目和右玉威远镇省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全市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886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68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53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5个。有2个合作社申报国家级示范社,11个家庭农场被评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内部抽查计划、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6项抽查任务,局内部发起4项。截至目前,全部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抽查和公示工作。同时,对执法人员库和监管对象库进行了动态更新。

  (三)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2021年度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应领尽领,逐条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责任落实,认领目录清单数32条,共涉及监管事项76项,覆盖监管事项25项,监管系统中未反馈51项(其中7条因地理因素,5条监管层级不在市级范围,13项暂无监管对象,3项目前为取消项,23项为处罚项)。2022年会同相关行政监管科室动态更新了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执法人员数据。按照“谁监管、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将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等执法检查行为产生的数据183条录入系统。

  (四)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认真受理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交办事项,受理并办结便民热线诉求工单咨询类1件,办结率100%。同时按要求对知识库数量进行了更新,更新201条,完成率100%。同时,按照朔州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务事项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朔州市政务数据共享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了所有涉及的政务事项数据资源目录编制7项任务。共梳理6条数据资源共享清单,除1项涉及对生产经营农作物假种子的行政处罚项未产生处罚案件无法共享外,其余5项(朔州市高标准农田基础信息、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信息、龙头企业基本信息、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统计信息)均按要求完成共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