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尹振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朔州农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您作为长期奋战在农业一线的代表,所提建议切中了我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建议内容也很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其次,您作为人大代表,有在更高层次、更大舞台建言献策的机会和话语权,我们所能做到的只能是帮助呼吁,并在实际工作中把政府已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在这里谈一下我的见解以作为答复。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短视频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形势的严峻性、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及加强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科普教育,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禁烧秸秆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支持配合,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提升,全市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方面发展迅速。

二、关于“要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和秸秆禁烧及督查工作方案”建议的答复

我市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各级政府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地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把禁烧责任落到实处,各项任务具体到了单位和人,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四到位”。发展改革、环保、监察、农业、公安、财政、农机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近年来全市建成生物质固化企业5家,生产能力达到9.24万吨,带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迈上新台阶。

同时组织各乡镇、公安、环保、农业等部门,采取包片负责、巡回检查、定期督察等方式,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加强春、秋收期间的禁烧管理工作,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周围及城市周边等环境敏感区域作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关于“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答复

我市高度重视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先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创建,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应县和怀仁都先后开展过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示范推广过秸秆还田、饲料加工、燃料化等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项目支持的同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在争取本级财政支持,不断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努力深挖秸秆的价值,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扩展综合利用途径。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对做好秸秆焚烧及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的建议,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我市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希望您满意,有机会作进一步沟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