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文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很好,指导性强、针对性强,这也是我们一直在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农牧融合发展高地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农民群众规范有序流转农村承包地,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全面推行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合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市级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工作人员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培训,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业务能力。市级成立了朔州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建设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各类产权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市所有县区和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指导农民规范有序流转土地。

二是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加大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联合十多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朔州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朔州市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管理办法》,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的规范发展。2022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农民合作社7101家,家庭农场4376个,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886家。经积极争取,我市朔城区、怀仁市、应县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着力推进农村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鼓励引导农民群众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农村承包地,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极大地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技术集成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是坚持试点先行。为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交易流程,严格执行省委农办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推动农村集体各类资产全部进入平台公开交易,防止暗箱操作,今年,选择朔城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试点。目前,朔城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办公场地已建立运营、交易人员已配齐、交易各项目试行制度已制定,举办两次实操培训课,14个乡镇(街)均已开通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账号,并下发至各乡镇(街)业务人员。